尊敬的研究者/申办者/CRO:
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伦理审查,提高伦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,以下是我院申请伦理审查的相关事宜,请您知晓并遵守:
如果是本单位为分中心的项目,提供最新的组长单位批件(应在有效期内)后,可以申请简易审查;如果是本单位为组长单位的项目,必须进行会议审查。
经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项目申办方/CRO将伦理申请材料交至武汉市第六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,具体递交材料见送审材料目录。
伦理材料先将所有电子资料发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,待伦理秘书形式审查无误后,递交纸质版材料。伦理办公室将材料递送给主任委员或指定的委员进行预审,待合格后确认是否组织会议审查或进行简易审查。
伦理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如有需要可增加审查会议的次数。基于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受召集会议时会议法定人数的限制,伦理委员会可能会改变某些伦理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。
请于会议审查7个工作日前将PI(主要研究者)确认汇报的PPT(汇报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)、伦理审查费打款凭证(Word版)发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(备注名称为机构立项编号+项目简称+伦理审查费)。
伦理会议时间确定后,伦理办秘书将以电邮的方式告知时间与地点,敬请留意邮件通知。
伦理委员会会在申请受理后的30日内,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批件(伦理审查意见表)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。
伦理资料递交
初始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:
1.电子版资料应提前发到伦理委员会邮箱,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。
2.有申办方原章,超过两页以上的文档双面打印,用黑色双孔活页文件夹装订好, 请准备1份完整资料加盖红章递交伦理备案。所有资料要求附有目录,并用索引纸隔开。
伦理审查费:初始审查为5150元(会议审查与简易审查伦理审查费相同)
打款信息:
账户名称:武汉市第六医院
账 号:187010120111001901
开 户 行:汉口银行融科天城支行
行 号:313521000118
地点: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68号--武汉市第六医院(江汉大学附属医院)教学楼203
时间:周二08:00-11:30,14:00-17:00(请提前电话预约)
伦理委员会电话:027-82410048,邮箱: whsdlyyllb@163.com
联系人:黄谦迪